党员故事 | 志愿服务十六载,满城尽是“兰花香”——王兰花
“虽然我已经70多岁了,但我还是会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她要继续和热心小组、广大志愿者一起,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行胜于言”的嘱托,像蒲公英一样永远扎根在群众身边,让志愿服务的芬芳兰花在利通区这片热土上常开常新、常来常盛。
走进英雄
她待人热情温暖,做事雷厉风行,被不同年龄段的社区居民亲切地唤作“王奶奶”、“王妈妈”、“王阿姨”。她叫王兰花,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王兰花热心小组”党支部书记、“王兰花热心小组”慈善协会会长,今年已经71岁。
人物经历
2004年8月,王兰花从裕西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岗位上退休,后建立起吴忠市首个社区志愿者服务小组。
2005年,王兰花与6名离退休干部和爱心人士一起,成立了吴忠市首个社区志愿者服务小组——“王兰花热心小组”。
2012年,“王兰花热心小组”成立党支部,由于她工作成绩突出、居民信任、党员拥护,被大家选举为党支部书记。
“兰花芬芳,行胜于言”。共产党员王兰花用自己的执着与坚持,让“靠近我、温暖你”的兰花志愿服务精神传遍全城。王兰花是群众心中的“活雷锋”,把解决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毕生事业,十多年如一日坚持志愿服务。带领“王兰花热心小组”先后为居民解决各类困难7000多件,调解各类民事纠纷600多起,开展公益活动7000多场次,推动利通区志愿者从最初7人发展到6.5万余人。
所获荣誉
曾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称号。
2020年11月6日,被应急管理部评为第五届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
2021年2月26日,全国妇联授予其2020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2021年3月,入选2020年度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中 “最美志愿者”。
2021年5月11日,被宁夏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公示为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
2021年6月29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授予“七一勋章”的决定》,中共中央授予王兰花“七一勋章”。
奉献在行动,志愿显担当
王兰花今年已经古稀之年,依然每天在帮助群众“跑腿”。“只要有群众求助我们,不管哪个民族,都要尽心尽力去帮助他们。”有着这样的念头,便坚持了16年。居民一遇到下水不通、暖气不热、两口子吵架等小事大事都去找她,她始终不渝坚守和执着帮助解决群众的烦心事、难心事、揪心事,用一次次的志愿服务,连起民心、聚着民意、畅通民情,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行胜于言。她真正把为居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作为了毕生事业。
退职不褪色,初心永不变
退休前,王兰花在利通区裕西社区居委会工作了近20年,操心了近20年居民家长里短的琐事。2004年退休后,本可享受退休生活的她却无比失落。“感觉精神没了寄托,心里空落落的。”王兰花从那时起便决定“退休不退岗”,继续发挥余热,为当地群众排忧解难。这样一干就是十六年,用实干苦干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
心灵感悟
对志愿服务来说,其并非总是宏大精神的传递,往往更多是细微精神的汇聚。正如王兰花所说“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继续有一份光、发一份热”。我们也应该向王兰花学习,积极参与志愿活动,让“志愿服务、形胜于言”的主旋律唱响社会,让志愿服务文明之花在每个角落遍地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