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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动态

峥嵘岁月 | 一国两制

发布时间:2021-09-15 23:55:31 浏览次数:


背景

20世纪70到80年代,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的主题,共同维护和平、促进发展成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新途径,是国际社会的大趋势。在这种趋势下,各国开始把经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而基于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国各民族也开始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开始寻求合作的共同点,中美也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国的立场。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争取和平解放台湾思想的基础上,确立了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



过程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首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来代替“解放台湾”的提法。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布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标志着我们党对台方针政策的重大转变。


1981年9月,叶剑英对新华社记者发表了被称为“叶九条”的谈话,进一步阐明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


1982年1月,邓小平指出:“九条方针是以叶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982年12月,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一条所载明的“设立特别行政区”,指的就是实行“一国两制”。这表明,实行“一国两制”有了宪法的保证。


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籍华人学者时,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后来被称为“邓六条”。


1984年6月,邓小平接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时明确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1985年3月,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把“一国两制”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一国两制”实现国家的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在“一国两制”的方针下,中国政府通过外交谈判成果解决了香港、澳门的历史遗留问题。香港、澳门分别于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怀抱,走上了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道路。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


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


影响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怀抱,洗血了被侵占的百年国耻,这是旧中国政府未能解决的问题,也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历史性贡献。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能够依法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等,继续保持长期以来发展的资本主义制度,维持原有生活方式和基本法律,继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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